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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域民办教育要想做大做强须跨越“四道门槛”

[发布时间:2007-11-1 9:17:13   来源:中国教育新闻网  作者:  责编:M  点击次数:]

《民办教育促进法》及其实施条例颁布实施以来,县域民办教育得到了较大的发展,办学规模不断扩大,教育质量不断提高,学校特色日渐凸显。然而,在对湖北省民办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估的过程中,大家形成的普遍共识是:要想做大做强民办教育,办出品位,形成品牌,县域民办教育必须要跨越“四道门槛”。

  办学条件应达标

  虽然大多数县域民办学校都装备了多媒体教学设施,有的甚至在教室、宿舍安装了空调,但运动场、体育设施、图书室、实验室以及音、美、劳室等则显得条件不够好,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。究其原因,主要有三点:一是场地不足。县域民办学校大多是租赁校舍,除去教室、办公室,已没有更多的空间装备各种功能教室,更没有充足的场地来修建规范的运动场。二是投入不够。由于县域民办学校投资主体多为合资,实行董事会管理,在加大投入上意见不一,致使办学条件不可能“一步到位”。三是办学意识不强。有的县域民办学校囿于管理者自身素质,通过改善办学条件来提升办学质量的意识不强;有的甚至把办学当成“权宜之计”,学校没有长远的规划,致使办学条件的改善一直被“束之高阁”。

  师资水平待提高

  据了解,县域民办学校教师大体上由以下几类人构成:一是公办中小学离退休教师,约占20%;二是自愿到民办学校任教的公办学校教师,约占10%;三是招录的大中专毕业生,约占20%;四是聘请的代课教师,约占50%。虽然这些教师的敬业精神较强,有很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,教学质量也差强人意,但县域民办学校教师整体素质参差不齐却是不争的事实。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主要有:一是缺少带头人。老教师的教法有些已“不合时宜”,大中专毕业生“初来乍到”,代课教师大多不是“科班出身”。二是不少教师有临时思想。老教师随时都有可能因身体等原因“回家”,大中专毕业生时机成熟也会“孔雀东南飞”,代课教师随时都有“转岗”或“跳槽”的可能。三是没有建立起教师培训提高的体系。大多数民办学校管理者认为,只要学生的成绩能说得过去即可,没有更多地从长远考虑,教师素质的培训提高,自然也就没有下大力气来构建教师培训提高的体系。四是投资方不愿投资聘录优秀师资。由于受县域民办学校大多收费较低、规模较小等因素的限制,很多投资人不愿花重金去聘录优秀师资。五是教育部门对民办学校教师的培训存在“缺位”。由于种种因素,统一组织的新课程培训、新教材培训及其他培训很难落实到位,也使民办学校教师的培训处于“真空”状态。

  研究氛围要形成

  据了解,大多数县域民办学校的教师既没有参加优质课、优秀论文、优秀课件的评选活动,也没有开展教学常规的研究,更没有搞立项课题的研究,致使大部分教师的研究意识、课改意识淡薄,往往停留在“新瓶装老酒”的层面。其原因有:一是观念滞后。由于县域民办学校教师数量大多在20人左右,教师素质参差不齐,有的学校个别学科甚至只有一名教师,难以形成研究氛围,即使个别教师注重自身业务提高,也难以带动他人实现资源共享。二是管理机制制约了研究风气的形成。由于县级教育行政部门、教研部门在评先评模、外出学习等方面给民办学校的名额较少、机会较少,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办学校教师研究的积极性。

  学校管理须规范

  笔者在参加对民办学校的评估中发现,县域民办学校的管理表面上是到位的,实际上依然难掩深层次的隐忧和精细化管理的“缺失”。换言之,民办学校呼唤更规范的管理。比如说,有的学校连升旗的旗杆都没有,怎样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?有的学校教师一人兼带几门课程,谈何落实课程标准?有的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,有的学生食堂不达标,等等。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主要有:一是管理人员配备职数不足。据了解,大多数县域民办学校管理人员为2-3人,一人应付多方面的管理,这就难免“顾此失彼”。二是职能处室不健全。大多数县域民办学校只设置了教导处和政教(德育)处,像少先大队、团支部、总务处、科研室、电教室则处于“兼管”状况。三是管理水平不高。不少民办学校的管理人员未经专业培训,不能做到持证上岗。在管理中偏重于对教学常规和学生在校行为习惯的管理,疏于对人的全面发展的关注,缺少现代管理理念,缺少规范化管理和精细化管理的意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