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|
|
|
|
|
相山区大力加强对民办教育机构的规范化管理 |
[发布时间:2008-9-8 10:32:41 来源:相山区教育局 作者:孟雷霆 责编:M 点击次数:] |
|
|
近几年,相山区紧紧围绕教育事业发展“十一五”规划和“均衡发展”的奋斗目标,坚持“积极鼓励、政策支持、正确引导、依法管理”的方针,把推进全区民办教育事业发展放在重要位置,大力加强对民办教育机构的规范化管理。 一、建立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体制,促进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。 相山区教育局作为相山区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,坚持民办教育“分级管理、分级负责”的基本原则,一是把民办教育的发展纳入本地区教育事业的整体规划之中,二是把民办学校的管理纳入本地区教育教学统一管理当中。在实际工作中,对民办教育和公办教育一视同仁,做到统一部署、统一要求、统一检查和考核评估。民办教育的管理由区教育局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、基教、人事、计划、财务、教研等各科室共同组织实施。 二、 严格民办教育审批制度,促进民办教育良性发展。 一是严格民办教育机构的审批制度。相山区教育局严格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,认真核查各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制度与实施情况,详细查验设施设备的安全保障情况,以确保建筑安全、消防安全、饮食卫生防疫安全和设施设备安全。二是开展已审批民办教育机构的安全检查,对于不符合办学条件的,按照《民办教育促进法》及新出台的《安徽省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,并责令限期整改,经整改仍然达不到要求的,责令停止招生、吊销办学许可证。三是全面清理未经审批的幼儿园。按照《安徽省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》的要求,继续开展对未批先办的幼儿园的清理整顿工作。 三、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安全管理,引导提高管理质量 区教育局积极协助各民办幼教育机构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,落实安全责任制。把安全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,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,完善各类事故应急预案,抓好经常性的安全教育,确保良好的教学秩序,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,严防各类责任事故的发生,为师生创造一个安全卫生和舒适的学习、生活环境。 四、引导民办教育机构努力提高教育质量、增强办学特色。 相山区教育局按照相山区六次党代会关于大力发展民办、职业教育的要求,将社会力量办学纳入全区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,将民办教育纳入公办教育的统一管理之中。同时,区教育局制定了一整套科学合理的民办教育评估体系,一方面加强对民办教育机构的评估审定,一方面加强规范化管理,引导民办学校努力提高自身办学质量,增强办学特色,办成“精品校”和“特色园”,以精品创优势,以特色求发展。 相山区对民办教育的规范化管理,有效地推动了全区教育的和谐发展,公办、民办相互竞争的格局也必将促进全区教育事业实现新的跨越式发展。 |
|
|
|
 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