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发布时间:2008-8-13 15:11:23 来源:市教育局职成科 作者: 责编:M 点击次数:]
各县(区)教育局、全市各职业学校: 为及时、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情况,全力以赴做好2008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,根据省教育厅《关于继续执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半月报制度的通知》(教秘〔2008〕382号)精神,经研究决定,建立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情况月报制度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建立中职招生月报制度,目的在于进一步加大中职招生工作目标管理力度、及时掌握全市中职招生进展情况、切实落实中职招生目标责任制。各县(区)教育局、市直各职业学校务必于8月14日、8月30日、9月14日、9月29日、10月14日、10月30日下午5点前,按要求及时、如实地向市教育局报送本地、本校的中职招生进展情况。市教育局将适时对各地中职招生情况予以公示,对职普招生比例严重失衡、中职招生进展不力的地区加强督查,并继续把各地职业教育招生数、职普招生比例、初中毕业生升学率等纳入各地年度教育工作考核范围。 二、各县(区)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、亲自组织协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,要把职教招生工作作为“一把手工程”来抓,统筹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的招生,统筹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招生,统筹区域内和跨区域的中等职业教育招生,严格执行普高“三限”政策,严格控制初中毕业生复读现象,切实统筹协调好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。 三、各县(区)教育局、各职业学校要明确专人负责招生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,要严格遵守统计法规,坚持实事求是,不得弄虚作假,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。 四、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,8月14日上报的招生数应包括08年春季招生数和秋季已招生数,以后每次只需上报半月净增人数。 五、各县(区)职业学校招生情况由县(区)教育局负责统计汇总并上报,市直职业学校招生情况直接报送市教育局职成教科。各单位报表一律以邮件形式报至:hbzcjk@163.com(请在发邮件时索要回执)。 联系电话:3887386,联系人:马明。 附件:淮北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情况统计表 下载 淮北市教育局 二○○八月十三日